越南
国内航线
a) 对于外国籍旅客
- 护照(附最近一次入境验讫章)或国际旅行证件(附最近一次入境验讫章),以及与在越南居留相关的证件(签证、免签证证明、永久居留证、临时居留证、APEC商务旅行卡),法律规定享受免签待遇者除外;
- 由外交部签发给外交代表机构、领事机构及国际组织代表机构成员的外交身份证件;
- 长期有效的机场、航空港安全管制证件;
- 越南航空公司员工身份证件;
- 旅客二级电子身份认证账户。
如旅客遗失护照,须提供其国籍所属国家外交或领事机构出具的照会,或外事部门出具并经旅客遗失护照所在地公安机关确认的公函,以证明旅客身份及护照遗失情况。该文件须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。上述照会或确认函自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有效。
b) 对于越南籍旅客
- 旅客二级电子身份认证账户;
- 14周岁以下儿童的身份信息,可显示于父母、监护人或同航班同行人员的二级电子身份认证账户中(已注册生物识别信息办理航空手续的旅客,不得使用自动安检通道及自动登机通道);
- 护照、通行证、公民身份证或身份证;
- 出生证明、户籍摘录、出生证明摘录(出生登记信息摘录)、户籍信息确认文件(适用于14周岁以下儿童);出生医学证明(适用于未满2个月且尚未取得出生证明的婴儿);
- 人民公安证件或人民军队证件;
- 国会代表证;
- 党员证;
- 记者证;
- 长期有效的机场、航空港安全管制证件;
- 越南航空公司员工身份证件;
- 经公安机关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(证明文件须载明以下内容:签发机关、签发人员;签发日期;被证明人的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性别、常住地址;证明事由。证明文件须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,自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有效);
- 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旅客刚执行完刑罚的证明文件;
- 社会组织为其正在抚养的儿童出具的证明文件(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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