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婦搭機
對於 健康且無潛在醫療狀況的孕婦,飛行一 般是安全的,並不會增加孕期併發症的風險。
對於具有 醫療或產科風險因素的孕婦,不建議 搭乘飛機。孕婦乘客應諮詢醫生,並參考以下資訊做好飛行準備。
孕婦無需預先訂購服務,但在訂票與辦理登機時必須告知工作人員自身的孕期狀況。
在下列情況下,孕婦於搭機前須取得健康證明:
- 胎兒為 雙胞胎或多胞胎。
- 透過 體外受精(IVF)懷孕。
- 健康狀況 惡化。醫生評估 胎兒發育異常。
1. 諮詢醫生
建議孕婦乘客在飛行前諮詢醫生,以確保母
嬰在整個旅程中的安全,並減少飛行過程中的
壓力。尤其在以下特殊情況下更需特別注意:
- 胎兒貧血
- 流產風險
- 其他孕期併發症或健康異常
2. 孕婦搭機期間及所需文件
(1) 懷孕未滿28週
- 可被視為一般乘客接受搭乘。
- 乘客需出示胎齡證明。
- 乘客需與太陽富國航空簽署責任 協議書。
(2) 懷孕28週至未滿32週的乘客
需出示醫療檢查記錄、產檢手冊、超音波 報告、健康紀錄或醫生證明,包含以下資 訊:
專科醫師認證
- 單胎或多胎(雙胞胎、三胞胎等)
- 胎齡
- 預產期
- 母體及胎兒健康狀況正常或良好
醫療記錄有效期為從首段航班實際起飛 日算起 15 天內。
乘客需簽署責任協議書。
(3) 懷孕 32 週至未滿 36 週;28 週至未滿 32 週的多胎孕婦;試管嬰兒孕婦;健康狀 況惡化或胎兒異常者(未滿 32 週)
需出示醫療檢查記錄、產檢手冊、超音波 報告、健康紀錄或醫生證明,內容包括:
- 專科醫師認證
- 單胎或多胎(雙胞胎、三胞胎等)
- 胎齡
- 預產期
- 母體及胎兒健康狀況正常或良好
醫療記錄有效期為從首段航班實際起飛 日算起 7 天內。
乘客需簽署責任協議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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