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兒童同行旅客
飛行前參考資訊,幫助乘客與兒童同行順利。
1. 嬰兒(INF)
嬰兒係指於旅客機票各航段出發日期當日年齡未滿2歲(即尚未達到2歲生日)的旅客,並將依各相應航段未滿2歲嬰兒之服務標準提供服務。
2. 兒童(CHD)
兒童係指於行程首個航段出發日期當日年齡已滿2歲但未滿12歲(即尚未達到12歲生日)的旅客,並將依2歲至未滿12歲兒童之服務標準提供服務。
1. 越南国内航班:陪同儿童搭乘航班之人员不必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,亦无需提供父母/监护人授权书。
2. 国际航班:
a. 对于越南籍儿童:
- 搭乘飞往越南之国际航班时,陪同人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,但不必为父母、法定监护人或授权人。
- 搭乘自越南出发之国际航班时,陪同人必须为父母、法定监护人或经授权之人员。
b. 对于外国籍或无国籍儿童:
- 搭乘飞往越南之国际航班时,陪同人必须为父母、法定监护人或经授权之人员。
- 搭乘自越南出发之国际航班时,陪同人不必为父母、法定监护人或经授权之人员,但目的地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。
陪同人條件:
a. 於航班出發日期當日須年滿18歲。
b. 必須能夠在整個航程期間照顧兒童。
c. 不得為具有特殊需求或特殊狀況之旅客。
d. 不得同時陪同身心障礙旅客搭乘航班。
e. 如陪同人為孕婦:
- 孕婦懷孕週數須未滿28週,且不屬於需於搭機前取得健康證明或醫療許可之旅客類別。
- 孕婦最多可陪同一名嬰兒(INF),以及不限人數之年滿6歲兒童。
1. 年龄2岁至未满6岁的儿童:每位成人最多可陪同2名儿童。
2. 年龄6岁及以上的儿童:每位成人可陪同的儿童人数不受限制。
3. 如孕妇旅客同时携带婴儿及儿童同行,则须预订并支付随行陪护服务费用。
4. 陪同人条件:
a. 必须能够在整个航程期间照顾儿童。
b. 不得为具有特殊需求或特殊状况的旅客。
c. 不得同时陪同身心障碍旅客搭乘航班。
d. 如陪同人为孕妇:
- 孕妇怀孕周数须未满32周,且不属于需于搭机前取得健康证明或医疗许可之旅客类别。
- 孕妇最多可陪同一名未满6岁儿童,以及不限人数之年满6岁儿童。
1. 太陽富國航空接受 14 天以上至未滿 2 歲(尚未到 2 歲生日)的嬰兒搭機。
2. 嬰兒必須由一名成人陪同出行,並由陪同成人抱坐,不提供獨立座位。如陪同成人希望獲得更舒適的乘機體驗,可額外購買一個相鄰座位。
3. 無成人陪伴兒童(UM)僅在確認目的地有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接機的情況下方可承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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