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國陽光航空 - 共同起飛

身份證明文件與簽證

不同類型的旅客在飛行前需準備的必要文件。

越南國民

1. 年齡限制:年滿 14 歲及以上的乘客,在辦理 國內航班登機手續時,須出示下列任一文件:

  • 護照或旅行證件、簽證貼紙、永久居留證、臨時居留證或公民身份證。
  • 由公安或人民軍隊簽發的身份證明或證件;依據 2008 年 5 月 8 日政府第 59/2008/ND-CP 號法令及公安部 2008 年 8 月 29 日第 13/2008/TT-BCA 號通告規定簽發,如:公安幹警及士官身份證;固定期限服役的士官與士兵證明;工人、職員證明;公安臨時徵召服役證件。人民軍隊簽發的身份證明依據 2008 年 12 月 19 日第 130/2008/ND-CP 號法令;2016 年 7 月 1 日第 59/2016/ND-CP 號法令;國防部 2016 年 12 月 27 日第 218/2016/TT-BQP 號通告,如:人民軍隊幹部證、職業軍人證、國防工作人員及幹部證;士官及現役士兵證;預備役軍官證;職業軍人證及預備役士官與士兵證。
  • 國會代表證。
  • 黨員證。
  • 新聞記者證,由信息與傳播部依據 2016 年 12 月 26 日第 49/2016/TT-BTTTT 號通告簽發。
  • 越南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(注意:依據交通部 2015 年 7 月 6 日第 29/2015/TT-BGTVT 號通告,在越南簽發的國際駕照不得用於國內航班)。
  • 由國家民用航空安全委員會簽發的證件。
  • 長期有效的機場或航空安全控制證件。
  • 乘客二級電子身份帳號。
  • 由乘客常住或臨時居住地的當地公安簽發的身份確認文件(文件須包括:簽發機關、確認人;確認日期;確認人全名、出生日期、性別、出生地、常住地址;確認原因。文件須附照片、官方印章,且自簽發日起有效期 30 天)。
  • 由主管機關出具的文件,證明乘客剛完成服刑。

2. 越南乘客年齡介於 14 歲至不超過 14 歲 20 天者

可使用與 14 歲以下乘客相同的文件辦理登機手續。

3. 14 歲以下乘客

若沒有自己的護照,或隨同父母護照旅行,在辦理國內航班登機手續時,須出示下列任一文件:

  • 出生證明;戶籍摘錄;出生證明摘錄(出生資訊摘錄);證明戶籍或民事狀況的文件;對於未滿 2 個月且尚未領取出生證明的嬰兒,需提供出生通知書;乘客二級電子身份帳號;隨行父母或監護人的二級電子身份帳號中包含的乘客個人資訊。
  • 社會組織出具的證明,適用於在組織照顧下的兒童(自簽發日起 6 個月內有效)。
  • 公安機關簽發的身份確認文件(須包括:簽發機關、確認人;確認日期;確認人全名、出生日期、性別、常住地址;確認原因。文件自簽發日起有效期 30 天)。
  • 公民身份證或護照(可為自身護照或隨行父母護照)。

辦理國內航班登機手續時,須出示下列文件之一的原件:

  • 護照(最近入境章)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(最近入境章),並攜帶與在越南居留相關的文件(簽證、永久居留證、臨時居留證、APEC 商務旅行證),但免簽證的情況除外。
  • 外交身份證,由外交部簽發,適用於外交使團、領事館或國際組織代表處成員。
  • 越南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。對外國駕照,乘客需同時攜帶 國際駕照 (IDP) 與本國駕照,符合交通部 2015 年 7 月 6 日第 29/2015/TT-BGTVT 號通告規定。
  • 長期有效的機場或航空安全控制證件。
  • 護照遺失情況:乘客需提供由本國外交或領事機構簽發的領事證明,或外交部出具的官方文件(需當地公安確認護照遺失),證明乘客身份及護照遺失,須附照片及官方印章。證明或文件自簽發日起 30 天有效。
  • 乘客二級電子身份帳號。

囚犯、被拘留者、引渡或遣返人員
辦理登機手續時,只需提供由主管機關簽發的押送證明文件,並出示上述文件類型。

一般乘客文件要求

  • 文件必須為 原件且有效,或具有法定效力的電子版本。
  • 對於出生證明、戶籍摘錄、出生證明摘錄(出生資訊摘錄)、證明戶籍或民事狀況的文件、出生通知書,必須為 原件或依法認證的副本,或具法定效力的電子版本。
  • 身份證件如缺照片或照片不符合法規,將不被接受,但出生證明、出生通知書、戶籍摘錄、出生摘錄、證明戶籍或民事狀況文件,或由主管機關出具的押送或身份驗證文件除外。
  • 若使用 二級電子身份帳號,乘客的電子出生證明在出示時必須 帳號處於啟用且正常狀態。

辦理登機手續時,只需提供由主管機關簽發的押送證明文件,並出示上述文件類型。

  • 文件必須為 原件且有效,或具有法定效力的電子版本。
  • 對於出生證明、戶籍摘錄、出生證明摘錄(出生資訊摘錄)、證明戶籍或民事狀況的文件、出生通知書,必須為 原件或依法認證的副本,或具法定效力的電子版本。
  • 身份證件如缺照片或照片不符合法規,將不被接受,但出生證明、出生通知書、戶籍摘錄、出生摘錄、證明戶籍或民事狀況文件,或由主管機關出具的押送或身份驗證文件除外。
  • 若使用 二級電子身份帳號,乘客的電子出生證明在出示時必須 帳號處於啟用且正常狀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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