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國陽光航空 - 共同起飛

行李延誤、損壞及遺失

1. 投訴期限

a. 對於行李損失(損壞、內部物品遺失)、部分或全部行李丟失:旅客應於收到該行李後 7天內(以郵戳日期為準) 將書面投訴寄送給 Sun PhuQuoc Airways 申請賠償。

b. 對於行李延誤:旅客應於航班抵達後 21天內(以郵戳日期為準) 提交書面投訴。

c. 行李損失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,並於上述期限內寄送給 Sun PhuQuoc Airways。逾期或非書面投訴將不予受理。

d. 旅客應在行李提取地點立即通知 Sun PhuQuoc Airways 任何異常情況(如行李遺失、損壞、延誤),以便航空公司填寫異常報告(PIR)。若旅客離開機場後未提出任何投訴,則視為行李已按運輸合同交付且狀況良好。

e. 在接到投訴後,Sun PhuQuoc Airways 可能要求旅客提供身份證件、登機證、機票、行李牌、行李破損照片及其他相關資訊,以便審核賠償申請。

2. 行李賠償

a. Sun PhuQuoc Airways 建議旅客不要在托運行李中放置貴重物品、重要文件或現金。易碎品或易損物品也不宜托運。

b. 航空公司對以下物品的損壞或丟失概不負責:易碎品、易腐物品、現金、珠寶、貴金屬、寶石、可兌換現金的證券、重要文件、護照、身份證件及樣品等,無論旅客是否告知航空公司存在這些物品。

c. 航空公司不承擔因正常使用造成的行李磨損、破裂,包括:

  • 小凹痕、切痕、刮痕、拉扯痕、灰塵及污漬。
  • 行李外部附件(如帶子、掛鉤、腰帶、外鎖、姓名牌、套子或旅客自行附加的配件)遺失或損壞。
  • 因過度或不當打包造成的損壞。
  • 旅客事先已簽署免責聲明的損壞。
  • 因各國安全檢查或隨機安檢造成的損壞或遺失。

  • 一旦旅客發現行李延誤、遺失、物品缺失或損壞,應立即聯繫 Sun PhuQuoc Airways 於抵達機場的行李遺失櫃台。工作人員將指導並進行異常行李報告(PIR)的確認和填寫。
  • 在收到旅客關於異常行李的完整資訊後,Sun PhuQuoc Airways 將盡快展開尋找行李的工作。行李找到後,航空公司將與旅客聯繫,以協商行李交付的時間、地點及方式。
  • 若行李在 21 天內仍無法找到,行李賠償的責任限額將依據 Sun PhuQuoc Airways 運輸條款辦理。

  • 遺留物品是指非托運行李,旅客遺忘且在 SPA 檢查區或機上找到的物品。
  • 任何在 SPA 檢查區發現的遺留物品將交由行李遺失部門或 SPA 在該機場的代表處安全保管。
  • 由旅客或第三方在 SPA 檢查區外找到並交給 SPA 員工的遺留物品,將交還給機場主管單位處理。
  • 遺留物品將在機場保管 90 天。旅客請聯繫行李遺失部門以查詢物品資訊。90 天後,Sun PhuQuoc Airways 將對無人認領的物品擁有完全處置權,並依現行規定進行處理。

  • 無人認領的托運行李是指在抵達機場無人認領,且在出發機場無法確定所有者的托運行李。
  • 無人認領的托運行李將在機場保管 90 天。90 天後,Sun PhuQuoc Airways 將對無人認領的物品擁有完全處置權,並依現行規定進行處理。

需要其他協助嗎?

  • <strong>(84) 1900 1599</strong>
    客服中心(84) 1900 1599
  • <strong>19001599@sunphuquocairways.com</strong>
    Email:
    19001599@sunphuquocairways.com
  • <strong>24/7</strong>
    辦公時間:
    24/7
  • <strong>河內市西湖區 Thuy Khue 69B 號</strong>
    公司總部:
    河內市西湖區 Thuy Khue 69B 號
幫助中心

幫助中心

如您有任何疑問,請參考以下有用資訊。

詳情

請參考常見問題,以快速找到您遇到的問題的解答。

詳情

此資訊對您有幫助嗎?

幫助我們更好地為您服務。